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
政策目标
提出通过多种举措,到2022年,建设形成一批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等,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等目标。
培育发展新消费模式
打造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
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等多种业态的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例如成都的宽窄巷子,这里融合了传统川西民居建筑风格与现代商业业态,有特色美食、传统手工艺品店、民俗文化展示等多种消费场景。
发展夜间文旅消费
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比如上海的黄浦江夜游,游客可以乘坐游船欣赏浦江两岸璀璨的夜景,同时船上还提供特色餐饮和文化表演等项目;北京的故宫也曾举办过夜间灯光秀等活动,吸引大量游客在夜间走进故宫,感受故宫夜间独特的文化魅力。
推广线上文旅消费
推动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加网络预约等非接触式服务,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像一些博物馆推出的线上全景展厅,观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家中就可以360度全方位参观博物馆的展品;旅游景区也通过线上平台提供虚拟旅游体验,让游客提前了解景区的风貌。
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
提升文化场馆服务效能
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开展互动体验式的文化活动。例如不少城市的图书馆增加了夜间开放时段,并设置了亲子阅读、文化讲座、读书分享会等多种互动活动,吸引更多市民参与。
优化旅游交通服务
科学规划线路、站点设置,推动旅游景区与交通枢纽之间的无缝对接。如一些旅游城市开通了从机场、火车站直达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减少游客换乘的麻烦;还有的景区内部改善了交通设施,提供环保型的观光车,提升游客的游览舒适度。
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下沉
推动消费惠民措施
鼓励各地通过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等方式,激发居民消费热情。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旅游旺季或节假日向市民和游客发放消费券,可用于景区门票购买、酒店住宿、餐饮消费等,直接降低了消费成本。
发展乡村旅游消费
挖掘乡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如婺源的古村落,以其独特的徽派建筑风格、优美的田园风光和传统的民俗文化,吸引大量游客前来体验乡村生活,开展写生、摄影等活动,带动了当地农产品销售、民宿发展等多种乡村旅游消费业态。
重要意义
经济发展层面
拉动内需
文化和旅游消费是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可以直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交通、餐饮、住宿、购物等。例如一个热门旅游景区的繁荣,会使景区周边的酒店、餐馆生意兴隆,旅游纪念品店销售额增加,从而促进整个地区的消费增长,拉动内需,为经济增长注入动力。
推动产业升级转型
促使文化和旅游产业向高品质、多元化方向发展。在新消费模式的推动下,文旅企业会加大在创意、科技、服务等方面的投入。例如传统的旅游景区会引入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打造智慧旅游景区,提升游客的体验感;文化企业也会开发更多具有创新性和文化内涵的产品,如文创产品从简单的纪念品向具有文化创意和实用价值的高端产品转变。
文化传承与传播层面
促进文化传承
文旅消费的繁荣为文化传承提供了经济支撑和市场动力。以传统手工艺为例,当文化旅游消费市场发展起来后,传统手工艺品作为特色旅游纪念品受到游客的喜爱,这就促使手工艺人能够有更多机会传承和发扬传统技艺。像苏绣、蜀绣等传统刺绣工艺,在旅游市场的带动下,不仅有更多年轻人愿意学习,而且刺绣产品的创新也融入了现代审美和旅游文化元素。
增强文化传播
游客在进行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过程中,也是文化传播的过程。例如外国游客到中国旅游,体验京剧、武术等文化项目,会将中国文化带到国外;国内游客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了解和体验少数民族文化,也有助于少数民族文化在全国范围内的传播。
社会民生层面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需求不断增长。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能够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选择,满足人们休闲、娱乐、求知、审美等多方面的需求。例如,一些人喜欢在假期参加文化研学旅游,既能放松身心,又能增长知识;还有些人喜欢参加民俗文化旅游,体验不同地方的传统节日和习俗,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
增加就业机会
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会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从上游的文化创意、景区规划,到中游的旅游服务、文化演艺,再到下游的旅游纪念品销售、餐饮住宿等行业,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例如一个大型旅游演艺项目的运营,需要演员、编导、灯光师、音响师、票务人员、保安等多种岗位的工作人员,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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