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举措,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1.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扩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各地要深化政银合作,拓展合作银行范围,优化流程,提升贷款便利程度。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可提高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最高提至不超过90%,大型企业最高提至不超过50%,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底。 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 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 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费的,按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1年,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加力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吸纳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签订合同并足额缴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标准发放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底。 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以工代赈政策覆盖范围和项目规模,地方在县域谋划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吸纳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就业。3. 做好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经费按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 加大重点群体培训力度: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优先组织失业人员培训,提供不同领域技能培训并给予差异化补贴。 鼓励技工院校招收相关失业人员:将有技能提升意愿的失业青年、农民工纳入招生范围,放宽年龄限制,开设急需紧缺专业,开展订单定向培养。4. 优化就业服务促进匹配: 加强企业用工指导:为重点企业配备服务专员,“一企一策”提供用工指导等服务,强化政策落实。 开展就业岗位定向投放活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专场招聘,动员社会力量归集岗位,加密小型招聘活动频次,实现精准推送。 完善困难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省级教育部门向人社部门提供困难毕业生信息,建立帮扶台账,为每人推荐3个以上优质岗位,离校前后分别提供就业帮扶。 支持为困难人员提供专业化就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服务,按规定给予补助。5. 强化就业援助兜牢底线: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就业服务和政策优惠,大龄、残疾等困难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援助政策。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代缴医保等待遇,生活困难的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6. 开展就业监测防范风险: 强化就业形势监测:聚焦重点地区、行业等,抓好就业统计,加强数据比对,健全研判机制,促进部门信息共享。7. 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稳就业责任,跟踪政策落实,完善政策工具箱,做好政策评估,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等,强化监督和绩效管理,防范资金违规使用,提高资金效益。 强化宣传引导:宣传稳就业政策,发布岗位等信息,选树典型,增强市场信心,引导劳动者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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