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从明确出租房标准、规范租赁关系、保障资金安全、加强房源管理等多方面发力,为“安心租住”保驾护航,具体如下:明确出租房标准,保障居住质量:条例规定出租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禁止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还要求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符合地方规定标准,确保承租人基本居住质量。同时,规定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保障承租人安宁的居住环境。规范租赁关系,稳定居住权益:条例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保障租赁关系的稳定。此外,还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可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出租人未办理时,承租人有权办理,以保护承租户权益和相对稳定的租赁关系。保障资金安全,减少押金纠纷:针对租赁押金纠纷多发的现象,条例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合同约定情形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保障承租人的资金安全。加强房源管理,杜绝虚假房源:对于住房租赁企业,要求发布房源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对于经纪机构,要求发布房源信息前要履行相关核对信息和实地查看房源责任。对于网络平台经营者,要求应当核验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等,从源头上减少虚假房源,让承租人能租到符合预期的房屋。建立租金监测机制,稳定租金价格:条例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为租赁双方提供参考依据,稳定市场租金,避免租金大幅波动给承租人带来经济压力。构建多元纠纷化解体系,保障维权渠道:条例构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纠纷化解体系,明确承租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租赁纠纷,有效破解了承租人“维权难”的问题,充分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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