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某高中强制家长陪餐、监考事件登上热搜,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学校要求家长到校陪餐监考,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转嫁自身责任的行为。具体分析如下:违背家校共育理念:家校共育的初衷是形成教育合力,学校负责知识传授、专业培养,家庭侧重品德塑造、情感支持,双方发挥教育合力优势,提升教育效果。但学校将监考、陪餐等职责强制交给家长,违背了这一理念,把家长当成了弥补自身管理不足的“工具”,模糊了学校与家庭的责任边界。忽视家长自身负担:家长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并非能随时响应学校的要求。学校强制家长陪餐监考,让家长疲于奔命,增加了家长的负担,容易引发家校矛盾。家委会功能异化:《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家长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维护学生权利,构建平等的家校关系。但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家委会成为了学校或教师的“白手套”,传达学校的强制要求,让家长“被自愿”参与陪餐监考,破坏了家校关系的纯粹性,损害了家长利益。学校管理责任缺失:监考是教育教学的核心环节,教师熟悉监考流程与纪律尺度,能够公正维护考试秩序,而家长缺乏专业经验,容易出现监管问题。同样,食品安全监管是校方的法定责任,从食堂采购、加工到留样检测,每一环节都应有严格制度保障,而非依赖家长临时陪餐来背书。学校将这些职责转嫁给家长,暴露出其管理能力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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